十星总论

时间:2019-07-26 09:51:23 八字

论用神
清沈孝瞻《子平真诠》云: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杀伤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杀以相生,制劫以护印;食喜生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
不善而逆用之,则七杀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羊刃喜官杀以制伏,忌官杀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格也。……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月,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杀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也。
民国命理学家徐乐吾评注说: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财、官、食、印、偏财、偏官、偏印、伤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印之神为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枢纽也。所以用神未真,命无准理,故评命以取用神为第一要义。取用神之法,先求之于月令之神,月令者,当旺之气也。如月令无可取用,乃于年日时之干支中求之。用虽别求,而其关键仍在月令。譬如月令禄劫印绶,日元盛旺,劫印不能用,则别求克之泄之之神为用,用虽不在月令,而别求之关键,则在月令也。若四柱克泄之神多,日元转弱,则月令劫印,仍然可用。故云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元配月令地支,察其衰旺强弱而定用神也。……
至于名称善恶,无关吉凶。为我所喜,枭伤七杀,皆为吉神;犯我所忌,正官财印,同为恶物,不能执一而定论,在乎配合得宜而已。因用神之重要,故凡五行之喜忌,干支之性情,以及生旺死绝合刑冲之解法,同为取用时所当注意,虽为理论,实为根本。
按:以上所言用神,分为两种,不可混淆。
一、局中所用之物(或有用之物),为用神。如己日干生于酉月,天干透辛,则以辛为用神,辛为己之食神,即食神为用,此为食神格。但这个食神并不一定是使命局趋向综合平衡之物,只是八字有用之物而已,见下。
二、使命局趋向综合平衡的一种五行,为用神。承上,己生酉月,天干透辛。
①如果四柱其余干支中有许多己土比肩、戊土劫财、丙丁火印星,己虽生酉月泄气,而日干仍然较旺,柱中又有壬癸水财星的话,可以取财星作为用神,如:
戊己辛癸
辰巳酉未
辛金得月令透干,金之力强,可取辛金为用(因辛金有用),为食神格,柱多比劫印星,日干强,取年上癸水为用神,为食神生财格,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秀气流通,诚为美格,大运走水运,必然大吉大利,发福百端,金运次吉,也是好运。火运损了食神不利,木运平常,土运有吉有凶。此身旺,食神之利在于泄身、生财。
②如果四柱其余干支中戊己土、丙丁火少,日干又因为食神旺而泄气过甚,日干衰,又宜以火土为用神,如:
庚己辛癸
午酉酉亥
此己土遭伤官食神重重泄气,日干衰弱不堪,只可取午中的丁火、己土作为用神,大运必以火土(丙丁火制金,戊己土帮身)运方佳,虽然八字不平衡,但一走到是火土的大运流年,仍可发福非常。行金、水、木皆为凶运。此身弱,食神之弊在于泄身生财,己身尚不健全,何堪再见食神泄气。
③如果四柱其余干支多甲乙木,日干虽弱有根,此甲乙木克身为紧,必要食神制去官杀方可言吉,如:
辛己乙乙
未巳酉亥
此己土日干虽弱,但坐下印绶,时逢比肩帮身,不致过弱,所惧者,两重乙木通根透干,猛克己土,有杀先论杀,此杀星攻身为紧,妙在时上辛金透出,得月令力强,制伏乙木,则此辛、酉之金克去身边之鬼,此命又当以辛金作为用神,大运行金运,自可发福,土运帮身亦吉,不可行火运,克去了食神为凶(由此可知,身弱不一定行印运就是好运)。此食神之利在于杀重身轻,举动尽为牵制,日主喜食神,食神制伏七杀,一将当关,群邪自服,故本命又得以食神为用矣。
④如果四柱其余干支中丙丁火过甚,日干又强,则又宜以水克去丙丁火,以财损印,如:
辛己丁丙
未亥酉午
此不特丙丁火重重,生日干过多,且制了食神,必以壬癸水为用,以去其丙丁火,而卫护食神,大运行水,便是大吉之运。月令食神泄秀,今酉金被伤,必要水来救应,此柱中有壬水,大运仍宜水运为至美。此食神有病,要医其食神也。
由以上例证可知,凡局中有用之物,为用神,而此有用之物,当以月令为先,月令本气无取,可看月令所藏之物有无透干,若均无取,然后方能看别处(如例③)。此有用之物,有宜与不宜,宜则益之(如例①),过则损之(如例②),有病则医之(如例④)。
以上非独食神而言,其余诸多变化,要举一反三,细心领悟。

七杀
【总论】
1、身强杀浅,假杀为权。
日干太强,八字中比劫多,财星少,官星无力或无,又无伤官食神泄气,正赖七杀补官星之不逮,以制比劫,比劫既制,则财星可安矣。此七杀成为权星,人命逢此,必然富贵峥嵘。如:
庚甲乙癸
午寅卯丑
此身强杀浅,假杀为权。
2、杀轻者喜财生之。
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重,七杀轻,而七杀既轻,难起制伏之功,必赖财星将七杀生旺,加强七杀制比劫之力。如:
庚丙壬庚
寅戌午午
此夏火炎炎,壬水七杀虽可制丙火,唯五月壬水弱极,必赖庚金发水之源,故杀轻喜财生之,大运流年喜金水之乡。
3、杀重身轻,制乡有益。
其义与前述之官星重犯,只宜制伏相类。日主弱,七杀多,比劫少,无印星化杀,不得已而取伤官食神猛制七杀,保全性命。八字中既有制伏,大运流年亦宜行制伏旺乡(行伤食旺地),自可言吉。如:
戊丙壬壬
未戌子子
此杀重身轻,水多火熄,无印化杀,必要戊土透干制杀,使丙火得以生存,岁运宜行火土运。
4、身弱有印,杀旺无妨。
日主弱,七杀旺,唯因有印星紧贴日干,化杀生身,虽杀旺亦不惧也,忌财星伤印。岁运宜印绶比劫之地。如:
甲丁甲癸
辰酉子巳
此***之命,丁生子月身弱,癸水七杀通根透干,两重甲木正印高透,泄水生火,身弱有印,杀旺无妨,杀印相生,贵不可言。
5、日主无根,弃命从杀。
日主弱极,八字中毫无比劫印星,又无伤食制杀,而只见满盘官杀,围攻日主,此即弃命从杀之格,反宜取官杀财星为用,岁运亦必要在官杀财旺之乡方吉,忌比劫印运,忌伤官食神运,主凶。弃命从杀,须要会杀,成格之条件为:日干失时,月支为官杀,且三合官杀成局或会官杀之局,四柱天干全是官杀、财星,没有一点比肩劫财及印星,方为成格。则此局只取财星及官杀为用,忌比劫印星。如:
辛乙辛戊
巳丑酉申
秋木凋零,地支巳酉丑会成金局,八字重重官杀,日主无根,全无比劫印星生助,只得弃命从杀,用神取金、土。忌水木火运,大运在水木火皆主凶。
【分论】
1、身强杀浅,假杀为权,杀重身轻,终身有损。
2、七杀如逢财助,其杀愈凶。七杀逢财生而愈旺
3、刃杀两显,威震乾坤。
4、杀不离印,印不离杀,杀印相生,功名显达。
5、杀印双全,宜其文武两备。
6、七杀遇长生之位,女招贵夫。如庚以丙为杀,而得丙寅,忌官星混
7、杀星子位,必招悖逆之儿。此言七杀居时辰无制
8、七杀有制亦多儿。
9、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10、偏官七杀,势压三公,喜酒色而偏好争斗,爱轩昂而扶弱欺强,性情如虎,急躁如风。
11、身逢七杀是提纲,只为干衰大受伤,正禄交差刑煞入,终身不免有祸殃。
12、月支偏官最忌冲,伤官羊刃喜相逢,日干旺相皆为贵,制伏无过百事通。
13、身弱杀强无制神,多生灾祸不堪论,哪堪更入官旺地,耽疾带刑丧此身。
14、杀官混杂类,有去官留杀,亦有去杀留官。去杀留官当论贵,去官留杀主威权。
15、若乃时逢七杀,见之未必为凶,月制干强,其杀反为权印。
16、日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旺喜非常。
17、年干七杀莫言凶,制合为权最有功。如丙以壬为杀,月干为丁,丁壬合杀作吉论
18、身弱官杀混,多夭贫。
19、弃命从杀论刚柔。阳日干不可从杀,阴日干方可论从杀之格
22、杀轻者喜财生之。
23、合官星不为贵,合七杀不为凶。如甲以辛为官遇丙合不吉,以庚为杀遇乙合作吉论
24、偏官有制化为权,唾手登云发少年,岁运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双全。
25、偏官如虎怕冲多,运旺身强岂奈何,身弱虎强成祸患,身强制伏贵中和。
26、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又合,儿孙满眼福无穷。
27、阴癸多逢己子伤,杀星须要木来降,纵然名利升高显,怎奈平生寿

正偏财

印绶

伤官

食神

比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