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第6卦:天水讼(讼卦)乾上坎下
周易第6卦:天水讼(讼卦)乾上坎下
【讼卦-综合详解】
诉讼、争辩、争吵。先吉后凶。凡事谦让为上策,退一步海阔天空。
《尔雅》:“訩,讼也。”讼通訩,訩从凶从言,争讼时往往是口出恶言,因此通訩。《杂卦》说:“讼,不亲也。”凡争讼,人与人恶言相向的同时也造成疏离而不亲。
《序卦》说:“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集解》引郑玄:“讼,犹争也,言饮食之会恒多争也。”郑玄讼卦注:“辩才曰讼。”“辩才”即“辩财”,争财的意思。注《周礼》:“讼,谓以财货相告者。”意思为双方有财产方面的疑义时,应当请两方同上公堂。因此“讼”类似于现今的民事诉讼,专门决断人民之间的财产争议。得讼卦并不会有牢狱之灾,但要注意的是利益上的冲突与纠纷,以及因此而造成的人际关系不和。
至于《周易》谈刑事(狱),决断人之有罪无罪者主要是在噬嗑卦。
卦序上讼与需卦是上下相反的一对卦,是继屯、蒙两卦而来。屯蒙为文明初始的启蒙阶段,需卦为养民的饮食之道,演变至讼卦则是因资源分配不均而有了纠纷与争执。
讼卦内水险而外刚健,象征一个人的内心凶险而又刚强求胜;对于自己的危险想法坚持到底,一意孤行。因此而与人兴讼、争吵。
《象传》:“天与水违行,讼。”荀爽注:“天自西转,水自东流,上下违行,成讼之象也。”荀爽的注解也多为后世易学家所接受,“讼”之卦象来自于天与水的行走方向不一致。乾天由东向西转,坎水从西向东流。
《象传》说:“终凶,讼不可成也。”诉讼走到底,那么就是凶。反之,放下坚持、退一步海阔天空,是卜到讼卦的最佳对策。讼卦吉道在于防患于未然,让争讼不起。一旦诉讼发起,就算胜诉,还是凶。这有如战争,只要战事起,就算战胜,一样不是美事。
讼卦是祸中有福,福中有祸,福祸得失无常的一卦。往往先吉者后来变为凶,反之则先凶则后吉。这是因为诉讼若是开始有利,反而因此与人结怨,更增强其危险的想法,并种下恶因,所以胜利的喜悦不会太久。反之,若开始就失利,反而因此让人早日看开而放弃心中坚持,不再与人做无谓的争斗,因而最后得吉。本文取自易学网。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易曰“履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
【讼卦-卦辞详解】
【讼卦】 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本卦上为天下为水,乃背道而驰之象;卦辞:凡事于发展进行的过程上,必会因内外的种种矛盾与苦恼,而事事不能顺利通达;故必须时常反省、检讨,正确地克服矛盾与困难,不可操之过急,未明辨正邪得失之前,即付诸于行动,如此草率为之,反成破败之根源;大可向经验丰富者请教,则任何疑难事情,必终能容易获得解决。
〔加注〕“讼”的复卦与综卦都是“水天需卦”,此卦外卦为干,内卦为坎卦。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上刚即干,下险即坎;上刚过于苛刻,则在下者纵然健壮有至诚,但也难脱艰困,因此终会引起诉讼。干天高高在上,而坎水则往低处流,两者绝没有交会的可能,下者虽有诚心,也不被接受,乃向九五刚健中正的大人控诉,而解讼之道,务必其平,倘劝讼息讼,倒不如无讼,以讼则终必招凶运而已,并没好处,但因陷在讼之深渊,很可能招致无法弥补的窘境当中,所以说;“讼不可成也”。
此卦的错卦是“地火明夷卦”,其象如太阳没入地平线下之象,夕阳无限好,奈何已近黄昏,可说凡事都很不顺利。如果把内卦坎水错成离卦,即是“天火同人”卦,是与人同合之象,故可判断为,只要两人商议,意见交换,详加考虑,也可完成其目标的。“离”属火,代表“明”、代表眼睛,所以含有“利见大人”之意。
能够随时变通与通变所占得的卦意,是易经所赐的教训,易所含的大德也在此。
【讼卦-爻辞详解】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禠之。《平》
打赢了官司,而大有斩获及今人无比欣喜,然必须明白,凡诉讼事生,本来就不是件值得高兴地好事。
〔加注〕上九阳刚居上位,又处于讼之终,为告戒过分之象,得理不饶人太严苛了。虽然诉讼可能侥幸获胜,却招怨结仇,岂是长保之举。所以过分得意、出言不逊、不正而使玩弄的策谋,一但被识破,终必丧失地位,因而无地自容。
此爻告诉我们,做人凡事要多加反省,不可过分,得寸进尺,这样才能平安。
九五:讼,元吉。《吉》
凡事秉持着公正无私、不偏执、不批评、攻击地态度,遵循正道公理,虽逢诉讼之事,终亦是吉利。
〔加注〕九五刚健中正居于此尊位,为治讼者。以中正之心,断讼而得其平,不偏不倚,依循中正无私之道,而得其正理,使诉讼者与被讼者莫不允服,故为元吉。
占得此爻者,任何纠纷都能顺利排解,能恰得其分。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凡诉讼之事不可拖延时日,否则必不会有好结果,宜改变心意、初衷和态度,以君子之道,安心行事,方能获得吉利的结果。
〔加注〕九四以阳刚而居阴柔之位,可说是不适其位,又与九五相连接,五爻为外卦之尊位,义不应讼,乃知与其相争是不利而退以自守,复安于义命,以自改其过。九四爻的教训,就是训戒我们应知本分,不与人争。
此爻若阳变阴而为“风水涣卦”,就如行渡于有风之水上,会有迁散忧愁之象。暗示,心情会有爽朗一新的情形。
占得此爻者,事先所企划的事,要先退居而重新研究一下,会有意外的好成绩。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终吉。《平》
凡事须尊重传统之德行,若能坚持、固守,持之以恒,即使逢危厄,终亦主吉利。就是所做之事,对国家有益,则大可不必只顾及本身的利益。
〔加注〕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六三此爻以柔居刚位,正处于险地,又与外卦刚强之敌的上九爻为敌对相应,介于承乘皆刚之间,危惧更是有增无减,乃以阴柔无与而安守素分,承食祖先所遗之禄而柔顺以待,则虽处于危厉而终得吉。
又六三下被九二所拥,上被九四所牵,而处于动荡状态中,但是要做到危惧而不争、正固而不动,才可得终吉。
占得此爻者,必须注意,别受人利用,也不要抱太大的野心,只要忠实的守住本分即可。再者,若想回去过去的公司上班者,或者已离家出走而想回家的人,占得此爻,很有希望达成心愿。
占婚姻者,想回到过去恋人身边,也很有希望。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旡眚。《平》
不可与具有权威和私欲重的上级、长辈发生诉讼之事,须真诚相对应方能摆脱讼事,凡事安分守己就不会有灾祸。
〔加注〕九二是内卦的主爻,是诉讼者本人,是与外卦的九五爻相敌应,而有鼓起勇气向上控诉之意,然而九五是以阳刚中正处于君位的成卦之主,九二岂是对手。所以固然有往上控诉之举,但也是无功而返,没有胜算的可能,仍归而逃避于三百户之小邑之外,以寡约自处,才可得免灾眚。
由此爻可知,一个太顽固、太逞强、太好与别人争的人,最后仍是枉费心机而已,做无谓的抵抗,毕竟也无法胜过对方,只有增添自己的损失而已。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吉》
凡诉讼之事,不可拖延时日,即使稍有问题,得须先能明辨是非善恶。
〔加注〕初六阴柔居本卦之初,有向上控诉的情形,但“小有言,终吉。”虽为控诉,却不以诉讼的严重,这可观爻辞中得知。
象曰;“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辨明也。”故不应迟疑不决,应立即查明真相,然后做最简单的解决方式。此爻又与外卦的九四爻相应,所以自己的辩解也能够被对方接受。
占婚姻者,对于婚事的决定,不应只在小两口之间犹豫不决,应尽快与父母同议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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