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三命通会》简介
《三命通会》,作于明代,作者万民英,字育吾。为明嘉靖进士。历官河南道御史。出为福建布政司右参议。除著有此书外,还有《星学大成》等著作。也是一个典型的士大夫兼术士的形象。
关于《三命通会》,《四库全书》有一个总的平价,认为它“自明以来二百余年,读星命者皆以此本为总汇。几于家有其书”。总的看来也属于“汇编”、“全集”一类著作。
与《渊海子平》相比,《三命通会》有一个特点,也可以说是一个进步。就是它有充分的“象”的自觉意识。这首先表现在《三命通会》出现了关于八字易象的思维的论述。其书专门辟了一章《论纳音取象》,其中说:
“甲子乙丑何以取象为海中金?盖气在包藏,有名无形。犹如人之在母腹也。”明确意识到每个柱为一个象。
“五行取象,皆以对待而分阴阳,即始终而明变化。如甲子乙丑对甲午乙未,海中沙中,水土之辨,阴阳之分也。”这是说六十甲子之象当中蕴含阴阳五行三命通会和八字,正是这种五行相生相克的关系,导致六十甲子的变化。
在此章的最后,作者还进一步总结说:“圆看方看,不外旺相死休。因近取远,莫逃金木水火土。以干支而分配五行,论阴阳而大明终始。天成人力相兼,生旺死绝并类。呜呼!六十甲子圣人不过借其象以明其理,而五行性情、材质、形色、功用无不曲尽而造化无余蕴矣。”
在它之前的《渊海子平》一书,在讲纳音时也有讲到象的。如说:“故甲子纳音象之,时圣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体也。(“论六十花甲子纳音并注解”)”又说“甲乙木属东方,……为东方青龙之象。丙丁火属南方,……为南方朱雀象。戊己土主中央,……腾蛇之象。庚辛金属西方,……为西方白虎之象。壬癸水属北方,……为北方玄武之象。”(论天干相合及天干地支)但总的看来三命通会和八字,其论述较为零散,可能是后人加进,有些 “象”还带有神鬼之类的迷信色彩,从其整体来看,尚未有“象”的明确意识。
其次,《三命通会》不光是论述了纳音取之于自然之象,并且进一步论述了八字中十天干十二地支代表的自然之象。这更是《渊海子平》所不及的。
在《论天干阴阳生死》、《十干分配天文》两章中,该书将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分别象征十种自然物。甲木为参天大树,为雷;乙木为花草,为风;丙火为太阳,为电;丁火为星光,为灯火;戊土为高原,为山;己土为田园,为湿土;庚金为风霜,为金属矿藏;辛金为珠玉,亦为矿藏;壬水为江河湖海之水,为云;癸水为雨露,为泉水。
同时,在其论述天干性质时,又紧扣地支,把地支看作天干所代表的自然物所处的时空环境。如甲死于午便云:木不南奔(木近火则焚)。乙木死于亥便云:水泛木浮。丙火生于寅而死于酉便云:火无西向(太阳下山)。这比起《渊海子平》仅以抽象的“长生、沐浴、临官、帝旺”论述来说,要更具体,也更形象,进一步体现了自然与人事规律的一致性。
在《十二地支分配地理》一章中,又将十二地支一一分为各种自然物。例如,亥为悬河,辰为草泽,戊为烧原,丑为柳岸,未为花园,等等。
这种将天干地支分别象征各种自然物的做法,曾遭到后世术者如任铁樵的批评,认为其“比拟失伦。竟以甲木为梁栋,乙木为花果,丙作太阳,丁作灯烛,……用之论命,诚大谬也。……当尽辟之,以绝将来之谬。”(《滴天髓·天干》)
但实际上,从《三命通会》以后,此种以天干地支象征自然物的做法便一直沿袭下来。其甚者如《穷通宝鉴》更是通篇以自然物的性质为推命基础。任铁樵虽然批判以自然物为天干支地之象征。可是他自己在《滴天髓》中就大量使用了此类自然物。后人也常常引用、使用。可见一种思维方式和转变,自有其客观规律,也非个人意志能左右。
总而言之,处处结合自然之象来论述八字,是《三命通会》的一个显著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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