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政府 部门文件 蚕政发〔2020〕25号:蚕庄镇通户道路硬化实施办法

时间:2021-03-19 07:27:16 相术

为加快镇通户道路硬化实施进度,全面抓好村级通户道路硬化工作交锁额路面相,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为民服务理念”为引领,以“改善农村环境、打通农村道路硬化最后一米”为目标,按照“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标准,坚持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加快完成村内干道、村内巷道路面硬化。

二、实施标准

一是时间标准。要合理预计麦收秋收、雨季汛情等对施工进度、用工用料的负面影响,把握时间进度,全面开展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60%交锁额路面相,11月底前全面完成,12月底前验收结束。

二是施工标准。为确保路面硬化实用、耐用的施工成效,统一要求采用C25水泥或商砼实施硬化,村内主干道硬化厚度要达到15厘米,硬化宽度不超过6米;巷道硬化厚度要达到10厘米,硬化宽度不超过4米。对宽度在1.5到2米或1.5米以下的巷道,可以采用预制砖或石料铺砌路面。在硬化过程中,要合理确定道路路面面积与硬化面积、绿化面积的数量,统筹规划落实路面排水、通户供水工程建设。

三、奖补政策

对2020年村级投资完成,验收达到通户道路硬化标准和补助要求的,在全额拨付市级奖励补助款的基础上,对路面硬化投资额达到或超过每平方米50元的,分别给予镇级补助:

1、对6月底前、8月底前、9月底前完成村内全部通户道路硬化,且2019年度集体经营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村,镇财政分别给予每平方米10元、8元、5元资金补助。

2、对6月底前、8月底前、9月底前完成村内全部通户道路硬化,且2019年度集体经营性收入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村,镇财政分别给予每平方米5元、4元、2.5元资金补助。

3、对2019年度被确定为红旗单位的村,镇财政不再予以通户道路硬化补助。

四、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各村要积极发动,鼓励群众自愿出资出工,采取有效方式,组织、鼓励群众自愿参加路基整治、排水渠开挖等通户道路项目建设。

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对因工程质量把关不严等造成村集体和群众财产损失,或因通户道路建设激增群众矛盾和弄虚造假等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根据市、镇通户道路硬化补助规定,取消村所有补助,责令限期整改,对村集体和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等相关责任人给以经济扣罚并按照责任制管理规定给以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奖惩兑现。对因增加通户道路硬化申请变更年度办实事工作计划的,镇党委、政府予以审核通过。镇党委、政府将组织工作区、镇建办、经管站、财政所、党建办等,通过统一审计、统一监理,严格工程考核、验收。对通户道路硬化进度缓慢或11月底未完成全村通户道路硬化的,严格村级非必要性资金支出审核,经济强村在年终责任制考核中予以降档。对故意虚报、瞒报村内通户道路硬化数量且整改不及时的,给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资金拨付直至整改结束。

蚕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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