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中的“违法犯罪”诱因及八字特征
时间:2019-06-20 14:37:30 八字
易经上 说:“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要没有灾祸,必须言能忧惧,时时谨慎,认真做人办事。实际上,这就是圣人告诉我们的避免灾祸的方法。不过,就我看来,这句话,还有这样的意思,那就是:一个人如果没有敬畏,放松警惕,严于律己,做人办事不讲乾纲,就很容易犯错;甚至违法犯罪,进而陷入灾咎。这也是一切灾咎诞生的根本诱因。就命理而言,从八字的角度来说,这种诱因,就是命局的恶星、恶煞,所产生的负面人格特征;而且,这种负面人格特征,还发挥着忌神作用。
命理中的“违法犯罪”诱因及八字特征
1、命中伤官为忌,而且没有制化的人
故此,命中有伤官的人,大多聪明有才,能说会道,敢想敢干;但是,伤官也有喜欢自由,不受拘束的特征;因此,常常与代表秩序、规矩的正官产生冲突。
如果命中官星也为忌神,其人只是个性判逆,常常成为意见领袖,也爱打抱不平,在单位,表现尤其另类,口舌是非难免。
其灾咎的引发,原局官旺伤弱,在比劫大运,食伤流年引发;或者食伤大运的比劫之年引发的概率较高。
2、命中劫刃多旺为忌,没有制化的人
故此,大多财利很少,人生处处碰壁;也爱交朋结友,但多为酒肉之徒,更易遭遇朋友背叛。
这种人引发犯罪的时机,原局有财的,往往是大运在比劫大运,财星流年;或者财星大运,比劫流年。
3、命中七杀为病,没有制化的人
身弱,最怕七杀制克禄神,主其人灾祸叠叠,个性懦弱,不能履责。不过,由七杀而引发的违法犯罪,大多是八字中身杀交战,缺乏通关之神的人;或者八字中官杀混杂,大运驳杂的人。
比如:大运在七杀旺地,而流年行运又在比劫旺地;自然容易引发官灾,甚至性命攸关。
4、命中偏财多旺无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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